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经审核,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5.6176万份进行注 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