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25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立华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华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程立力先生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 票55,922,50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71元,共募集资金1,269,999,997.71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 民币8,000,000.00元、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355,922.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0,644,075.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85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发行的股票于2022年8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 期已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