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 南京医药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规划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与人力资源规划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与 人力资源规划委员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查,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王春晖先生、陆银娣女士、吕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吕伟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均已参加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 资格证书,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所必须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