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简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认定的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 情况。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