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 》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 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简称上交所)网站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