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公司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 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的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委员会职责如下: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