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5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其信用账户内的 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