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遵循的原则: 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 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自行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 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 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 竞争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