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予以依法注销,同时公司注册资本 将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 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以下简称"债权申报")。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 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5-24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刊载的《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3)。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