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出现“离奇一幕”!国电南自与集团财务公司金融服务的议案被否
国电南自在今年4月份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为:双方拟签署的《金 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实际上,许多大型集团公司都会组建独立的财务公司,这类财务公司可理解为公司内部的银行,通过财 务公司,对内可统筹使用旗下分子公司的资金,对外也可统一对接外部银行。 对于国电南自而言,本次未能通过的议案其实是一项常规议案。记者查询到,过去多年,国电南自均与 华电财务公司签订了相关的金融服务协议,且在股东大会上顺利通过。 截至2024年底,国电南自在华电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4.03亿元(含存放华电财务公司保函保证金 1469.27万元),贷款余额0元,综合授信使用5.66亿元,其他金融服务保函支付手续费192.25万元。对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未能通过,国电南自后续如何调整、应对,本报记者将继续保持关注。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每经记者|吴泽鹏 每经编辑|马子卿 5月22日,国电南自(SH600268,股价8.14元,市值82.71亿元)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每日经济新 闻》记者注意到,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