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之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 南京市 鼓楼区 郑和中路 18 号中海广场 A 座 8 层 (M) Gulou District, Nanjing,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电话| TEL: 86-25-69077088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