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Tel/电话:(8621) 6387 2000 Fax/传真:(8621) 6335 3272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in Mao Partners 金 茂 凯 德 律 师 事 务 所 中国 上海 淮海中路300 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3 层 邮编: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 路 999 号森兰国际大厦 B 座一楼展示中心大会议室召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张博文律师、杨子安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或"经办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