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 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者将 要发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已经或者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 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 股子公司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