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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603083CIG(603083) 证券之星·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5-28 10:2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根据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 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负责对公司经营 管理和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 以及与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