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 浙江医药第十届六次董事会审议的内控制度汇编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六次董事会审议的内控制度汇编 目 录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