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9.8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2025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