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修订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股东权益,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 ,包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对内投资是指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重大技改和更新项目、新产品开发等投资;对外投资是指股权投资、金 融资产投资、合作联营、租赁经营等各种形式的投资。 第三条 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争取效益的最大化; (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度,量力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