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