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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嘉源(2025)-04-413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提供 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前述核查 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必需核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一 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