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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拓机械:铁拓机械及中泰证券关于上市委会议落实意见函的回复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 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 (以下简称"《落实意见函》")已收悉,感谢贵所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福建省 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拓机械""发行人"或"公司")会同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 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落实意见函》所 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落实意见函》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落实意见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落实意见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 楷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