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做到 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盛景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募集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所承诺的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