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 司聘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 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