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盛 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以 下简称"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 绝。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 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