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在中国境内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 "超募资金")。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