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版) (经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裁、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董事 会根据实际需要不时指定或确认之人士。本细则所称"薪酬"包括但不限于所有 薪水、奖金、补贴、福利(现金或实物)、养老金、补偿款(包括就丧失或终止 其职务或委任应支付的补偿)、期权及股份赠与。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 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中选举产生。 1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