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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000089SACL(000089)2024-06-13 12:02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编号:06G20240002 致: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赖清漫律师、李茜律师(以下简称"德 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