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浦江公司)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 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