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 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 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2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应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应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3-062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临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