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交: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3-045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 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