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汉仓、沈益平、桑海玲、桑海燕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桑海燕,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 一、违规事实 关于对王汉仓、沈益平、桑海玲、桑海燕给予 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王汉仓,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 沈益平,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 桑海玲,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 2020 年 4 月 29 日,胜利精密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因智诚光学 2016 年至 2018 年财务报告存 在会计差错,胜利精密对相关年度财务报告作出更正。根据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市智诚光学科 技有限公司 2015-2017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更正的专项审核报 告》,更正后智诚光学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实现的 净利润分别为 4,163.27 万元、-15,819.39 万元、-23,700.94 万 元,智诚光学未完成 2016 年、2017 年承诺业绩。 2020 年 5 月,胜利精密向王汉仓、沈益平、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