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光医疗: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证券代码:430300 证券简称:辰光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2 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 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 举情形; (八)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郭宁、方龙、李振翮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根据独立董事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