峆一药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平先生、冯乙巳先生、杨模荣先生的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潘平先生、冯乙巳先生、杨模荣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要求。 证券代码:430478 证券简称:峆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8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