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3-082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监事人 数之积,股东既可以把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方 式分散选举数人,按投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 第三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在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 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