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5364000000 名 称 关于对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4924 分 类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大催化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2024年2月26日,凯大催化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3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3.47万元。2024年4月25日,凯大催化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44万元。2024年4月25 日,凯大催化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6.44万元。公司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二、2024年4月25日,凯大催化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公司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 告信息进行更正,其中2023年一季度调减营业收入2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