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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 公告编号:2023-126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任职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