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及住所: 中文全称: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许昌市中原电气谷许继集团新能源产业园 2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河 南许继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 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发起人。经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经【 】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股,于【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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