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克莱 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莱特"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克莱特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 对克莱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海克莱特 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35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 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0.80 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 1,00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