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昌聚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承义法字第 00335 号 致: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禾昌聚合"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司慧、张亘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出席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法对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予以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 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 本所律师确认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根据 2023 年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