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百一十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 | 第一百一十五条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 | | 司重大事项及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 意见的,独立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 | | 见: | 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 | | (一)提名、任免董事; | 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 | |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见应当明确、清楚。 | |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 | | 酬; | | | (四)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 |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 | | | 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 | | | 计差错更正; | | | (六)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 | | | 事务所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