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 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要 求,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 立董事甘权、刘昱熙、盛宝军的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结合其他相关 资料,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形成如下结论: 一、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