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1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 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 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