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不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及 <内部审计制度>》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