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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及 <内部审计制度>》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 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