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高: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1 号)核准,公司以 公开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913,044 股,发行价 格人民币 8.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1,043,482.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费用人民币 10,567,429.0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0,476,053.76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45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关于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