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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及原则 第三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 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项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 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