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创数据:上会会计师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二次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的核查意见
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二次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的核查意见 上会业函字(2024) 第 532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我们")作为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创数据")2023年度的财 务审计机构,已知悉贵部 2024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对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年报的二次间询函》(年报问询函《2024》第 016 号)(以下简称"《二次问 询函》"),我们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二次问询函中需要年审会计师回 复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与落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关于预期信用损失率 根据年报问询函回复。你公司 2020年期末"4-5年"账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0,对 应计算的 2020-2021 年应收账款迁徙率为 0%,并进一步计算得出该账龄组合近三年平 均迁徙率为 63.42%(该账龄组合下 2021-2022、2022-2023 年迁徙率分别为 92.87%、 97.40%)。 请你公司: (1) 说明在 2020 年不存在"4-5 年"账龄应收账款的情况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