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 016号 关于对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的二次问询函
就你公司对年报问询函【2024】第 003 号的回复,我部关注到以下情 况: 1、关于预期信用损失率 根据年报问询函回复,你公司 2020 年期末"4-5 年"账龄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为 0,对应计算的 2020-2021 年应收账款迁徙率为 0%,并进一步计 算得出该账龄组合近三年平均迁徙率为 63.42%(该账龄组合下 2021-2022、 2022-2023 年迁徙率分别为 92.87%、97.40%)。 请你公司: (1)说明在 2020 年不存在"4-5 年"账龄应收账款的情况下确定 2020-2021 年迁徙率为 0%的做法是否合理,并结合该账龄组合应收款项 2021-2022、2022-2023 年迁徙率持续高于 90%的情况,说明纳入该 0%的迁 徙率计算得出的年平均迁徙率是否能准确反映真实的回款情况; (2)结合问题(1)的回复,说明你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的测算结果 是否严谨,坏账计提比率确定是否审慎,能否准确反映公司实际回款情况, 是否存在坏账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2、关于存货转入固定资产 关于对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的 二次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4】第 016 号 南京云创大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