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北京浩天(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 7000 号高新区汉峪金谷 A3-5 栋 16 层 邮编:250101 传真:0531-88876907 电话: 0531-88876911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山东数字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4年 3 月 29 日 北京浩天(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数字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