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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尔: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现场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 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 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 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