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8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由董事组成,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免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 ...